慶陽網訊(記者 劉萍凝 通訊員 馬強)市檢察院圍繞“抓黨建、重自強、提質效、促發展”黨建總體思路,深化運用“1551”黨建工作機制,規范黨建形式,創新黨建載體,豐富黨建內涵,推動政治建設與業務建設深度融合,以黨建高質量發展引領檢察工作高質量發展。
市檢察院堅持以政治建設為統領,印發《關于加強新時代黨建工作的意見》《黨建工作要點》等20余項意見,全面抓實黨建工作。構建黨建工作責任體系,落實支部書記述黨建和黨員干警考核評議等制度,成立專門黨建工作領導小組和考核辦公室,一月一督查、一季一評優,實現黨建考評與績效考核、評先選優、干部任用相掛鉤。
以服務大局為主線,緊緊圍繞老區高質量發展大局,力求把黨建工作做深做實。融合推進各項檢察業務工作,提升服務能力和保障水平,創新提出檢察機關服務老區高質量發展“十項重點工作”,創建“重案懲防”“優商護企”“與民同行”等10個特色小組,建立“聯系群眾”“服務保障”“紓解民困”等15個先鋒示范崗,在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、高風險機構化險及不良資產清收處置、化解“登記難”等重點工作中,充分發揮黨員干警示范帶頭作用。
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,厚植檢察為民情懷,充分釋放“一支部一品牌”的黨建品牌效應,創建“三突出三提升”“三保障三提高”等支部工作法,用心用情化解矛盾糾紛,參與社會治理,進一步提升為民辦實事的質效。以革命化、正規化、專業化、職業化“四化”建設為強基導向,切實把建強隊伍、夯實陣地、信息化建設貫穿于強化基層黨組織建設全過程,確保基層黨組織工作有力量、活動有陣地、信息化有創新。